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第13號)規定,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
也就說,在財稅2021年第12號文發布之前,小微企業年應納稅人所得額少于100萬元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5%,年應納稅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稅率為10%.
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由此,除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小微企業以外,個體工商戶也能在現行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同等地享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劃重點,在現行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而征收方式分為兩種,第一種是查賬征收,第二種是核定征收.
查賬征收
要求個體工商戶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的憑證記賬核算,在繳納個稅時按照收入總額減去成本、費用及損失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然后按適用的稅率計算繳納個稅.
核定征收
對沒有設置賬簿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依法按程序核定納稅人在一定經營時期內的應納稅經營額或所得額,從而確定其應納稅額的征收方式.影響其個人所得稅的因素是營業額和個人所得稅征收率.
新稅收正常下稅收計算公式是什么?
1. 沒有綜合所得的:
應納稅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損失)x分配比例-60000-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準予扣除的捐贈]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 有綜合所得的:
應納稅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損失)x分配比例-準予扣除的捐贈]x適用稅率-速算扣除綜合所得,即是指納入綜合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許權使用費轉讓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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