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個體戶不知道是道聽途說還是自己理解有誤,一味的覺得個體戶不需要記賬報稅,在這里小編著重強調,個體戶也是需要記賬報稅的。俗話說,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小編先跟各位老板來說說這“理”的部分。
征管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
小編可以很負責任的告訴各位,個體戶也得記賬、報稅!
只要有銷售或提供服務,增值稅都需要申報,即使您可以享受免征政策,也必須報稅;不論賺錢、賠錢,所得稅都得申報;而報稅的基礎是記賬。
2018年6月15日公布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部分稅務部門規章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4號)附件4《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對個體工商戶建賬提出了明確要求:
如果你既不記賬,又不報稅,還說你根本沒開始營業,如此一來超過6個月,工商局很可能直接吊銷你的營業執照,而稅務局早就認定你為“非正常戶”了。
還有不使用發票這一招,現在根本行不通,全國都在嚴查發票,你也得為你的客戶著想,現在不要發票的客戶已經少之又少了…
如果你硬是不記賬不報稅的話,那后果就嚴重了:
征管法的第六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除了《稅收征管法》之外,各地還有《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規定。
當然,除了支付罰款之外,這補賬、補申報肯定都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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