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欣財務 · 西安代理記賬
這些年,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電子發票,電子發票和普通紙質發票是具有相同法律效應的。我們知道不管多少金額的紙質發票,如果沒有蓋上開票方的發票專用章,屬于無效發票。而對于電子發票而言,沒有加蓋發票專用章可以正常使用嗎?
文欣財務告訴大家,企業受到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電子發票,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因為,盡管電子發票上沒有加蓋發票專用章,但是卻有電子簽名。電子簽名和發票專用章具備了相同的法律效用。
法律依據:
2020年1月,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文件,根據文件,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屬于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采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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